江苏海洋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各驻园企业:
根据《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23年报备的车辆将于12月31日到期限,现就办理2024年机动车辆通行手续事宜通知如下:
一、驻园企业已于2023年办理了经常出入校园的车辆(含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等),现继续使用的,按附表填写《单位车辆汇总表》。
二、驻园企业需新办理经常出入校园的车辆(含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等),填写《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机动车辆免费通行申请表》(见管理办法附件2),签订《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书》(见管理办法附件5,一式二份),另提交用工合同,同时填写《单位车辆汇总表》。
三、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6前将《单位车辆汇总表》及新办理车辆《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机动车辆免费通行申请表》、《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书》、用工合同一并交至至善楼1611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单位车辆汇总表》发至高明娜个人微信或工作群中。
四、请各驻园企业按时办理申报手续,并加强对员工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的经常性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切实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如违章将按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超过违章次数需办理违章解除手续(见管理办法附件4)
五、各驻园企业确因工作需要在园区召开会议、研讨等活动的,进出校园临时车辆,驻园企业须提前向科技园、校区报备办理进出校园手续。
特此通知。
江苏海洋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3年12月20日
江苏海洋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3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