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科普(一)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作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等。
三、知识产权的特征
1、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专有。权利人取得了知识产权以后,除了权利人许可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都不能拥有或使用该项权力,否则就会构成侵权,受到法律制裁。如商标注册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2、地域性:指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3、时间性:知识产权通常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满,权利即自行终止。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不是永久的,而要受到法定有效期的限制。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期限为十年,注册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四、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知识产权制度是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独占权,并受到保护的法力制度,是开发、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调整基于创新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保护智力劳动成果,调动知识创新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以公开换保护为初衷,使得优良的智力成果能够及时为公众了解,使有价值的知识产品得到普及应用,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